劳动争议案件中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:
(一)合同工,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;固定工、临时工、季节工、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.
(二)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,提交授权委托书;
(三)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: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
(四)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,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.
(五)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(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、争议的内容、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).
(六)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.依照的法律、行政法地方性法规、参照的规章的名称及适用的条、款、项、目、若依据是本单位的内部规定,则提供该规定的正本及复印件.